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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我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2%、30%,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现将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融会应急管理法治实践。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厅领导带头谈体会。全厅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党支部组织重点学习,交流学习心得,推动学习入脑入心。
(二)健全应急管理法制标准体系。一是积极推动《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11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条例》充分体现浙江特色,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提高我省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成立省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浙江省减标委章程》等制度。制修订《竹制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2项省级地方标准。三是加快预案修编进度。推动53个省级专项预案修订完善。
(三)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力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以重构重塑责任考评体系为抓手,持续深化落实。二是常态化运行除险保安晾晒机制,创新“1030”全覆盖排查机制,推进城镇燃气、自建房、危化品、消防、涉海涉渔、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攻坚整治,坚决“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高质量收官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省市级任务全面完成,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做法。三是大力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全覆盖督导检查,在全国率先开展“一企一品一码”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二维码数据对接等场景应用。构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多跨场景应用,被应急管理部列为全国“智慧应急”应用试点。
(四)积极有序推动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协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发到位,并举行统一着装和执法用车标识仪式。联合省司法厅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建设运用,将涉及应急管理的“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拓展至4项,涉及应急管理的48项执法事项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赋权乡镇执法。
(五)推动重点有效监管执法。2022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方向。印发应急管理执法年度工作重点,明确执法重点事项和各阶段执法重点工作。二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分级分类监管目录,进一步规范梳理应急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监管事项。三是稳妥推进安全生产公益诉讼。联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涉及各相关行业领域的10件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应急管理部肯定。四是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各地严厉查办安全生产行刑案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执法震慑力。
(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一是严格合法性审查。组织对40件存量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集中清理,邀请法律顾问协助对50余件合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行政风险。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规范省厅执法证申领和管理工作,推动在岗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召开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取证前专业法律知识培训,15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指导依法规范执法。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等制度;开展第二届全省应急管理执法比武,建立全省执法和事故调查骨干成员库;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组织执法案卷质量评查。
(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高政务服务办事体验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一网通办”建设为重点,以深化“证照分离”“证明事项”清理改革为抓手,基本完成全省44个事项“一网通办”改造和运用,推进电子印章、安全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化建设。完成12个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特种作业操作证改革经验被《浙江日报》报道。
(八)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落实普法宣传任务。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11名新任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编写出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理解与适用》普法书籍,修编《2022年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二是打造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公众号定期播放普法短视频,以安全生产月等为载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鼓励各地应急宣教体验馆建设,已建成190余家。三是加强警示宣传教育。依托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年累计播出32期。加大警示力度,省安委办通报4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九)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厅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领导和工作部署。通过主持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党委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常抓不懈。二是有力有效推动法治实践。部署构建全覆盖责任考评体系,推动职责落实落地落细。多次听取并研究部署应急管理立法、执法、“除险保安”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亲力亲为开展督查指导。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带队督导检查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指导服务企业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攻坚整治,严肃事故追责问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尽管2022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应急管理政策法规系统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建设与发展需求还不匹配;地区之间执法工作尚不平衡。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制定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确保法规落实见效。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建设,推动工作实践和技术规范研究转化为地方标准。
二是高标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实施,严格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工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
三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统筹推进消防、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涉海涉渔、建设施工、旅游和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强危化品、工矿等直接监管领域安全防范和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