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2023年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指南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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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湖市正式公布了2023年平湖市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管理政策,方便新居民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就学。 此次申请积分对象为2023年秋季申请在平湖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前教育(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随迁适龄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人申请入学(园)积分应持有现居住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IC卡或电子证),且申请日之前在本市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含)以上。此外,租住房屋不得存在违建,也不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申请人及配偶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或申请人租住的出租房屋未纳入嘉兴市房管通系统或标注为“红色”的不予受理。 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就学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以及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和《平湖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指标体系》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入学(园)报名开始日,申请地点为居住所在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申请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不予积分,且3年内不受理其积分申请。情节严重,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积分制管理工作获取非法利益,不得违背客观事实进行评分。如有违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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