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宁波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1-01-29 14:05
        • 来源: 宁波市人民政府
        •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加相关数据统计。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本市政府网站下载(http://zfxx.ningbo.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89188567,邮箱:zfxxgk@ningbo.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目标,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落脚点,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实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大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企业纾困、“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热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0年,全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0964条,其中,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16510条,全市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图解及解读材料8570条;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517件。

        (一)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细化责任。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年度工作部署,4月底下发了《关于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梳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12项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制定下发《2020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和年度考核细则,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后,市政府办公厅按照裘市长的批示要求,梳理细化为19项工作任务,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将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副市长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区县(市)为责任单位,下发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二是完善机制。针对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量“双下降”目标,建立完善市县两级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3+N+X”机制,由政府办公厅(室)、人民法院、司法部门和相关区县(市)、乡镇(街道)、部门,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组成专班,强化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研究会商等工作,预防和化解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减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此外,市政府办公厅还对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开展社会评议等进行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的制度规范。三是培训提高。年初,我市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初任公务员培训体系,对全市初任公务员进行了新时代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的专题讲座。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人员延伸扩大至重点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培训体系。10月中旬组织举办120人参加为期4天的培训班,以问题为导向,邀请国内省内知名教授、资深法官和第三方测评机构负责人讲授业务理论、操作实务等内容,组织部分人员赴义乌考察,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四是考核评议。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继续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加强第三方监测力度,抓好督促整改,达到查漏补缺的目的。年底,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社会评议调查活动,结合开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采用现场问卷和网络问卷的方式进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实际完成有效样本量4000余个。从评议情况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群众满意度在98%以上。

        (二)聚焦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围绕疫情防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围绕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企业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等,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和“浙里办”等公共平台开设专题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度解读相关防控和惠企政策举措,开设政策咨询热线电话,主动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密切开展相关舆情监测和处置,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纾困工作。全市共公开疫情防控文件738件,企业复工复产文件304件,召开各级新闻发布会67次,快速处置疫情相关舆情1600余条,答复各类热线咨询电话2万余次,营造疫情防控公开透明信息环境,方便企业群众了解咨询复工复产、企业纾困相关政策。二是围绕“六稳”“六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出台的覆盖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等多个方面的18条政策进行全方位的解读,召开“亲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由常务副市长及相关部门一把手与企业面对面进行交流推介,制定发布《宁波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全市共公开“六稳”“六保”文件387件、工作动态信息192条。三是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着眼“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 ”,加大推进优化营商环境“80条”举措和支持民营企业降本减负“组合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市场主体保护以及城市软环境等环节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甬易办”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甬易办”平台6月中旬上线以来,分多期上线市级政策59项,发布区县政策403项,平台总访问量已达1061万人次,惠及49.3万家企业(个人),涉及资金81.4亿余元。扎实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检视评价工作。结合编制2020年度政府规章修订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对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意见,适时对相关政府规章进行废、改、立。全市营商环境质量水平和企业群众认同度大幅提升,为我市获得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综合评价第十名,满意度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提供重要支撑。四是围绕重大项目实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为解决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碎片化、零散化问题,开设“重大项目批准及实施信息”专栏,市级2020年20个重大项目工程以周期为线索,集中展示公开审批服务、审批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等8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助力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市本级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信息1238条。五是围绕民生热点透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94家市级部门均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及市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平台“市级部门预决算”专栏同步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率达100%),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方便查询监督。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公开,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资金监控流程,在2020年调整预算报告中公开“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及时公布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最新政策、标准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和监督。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特点,将公开平台下沉到社区宣传栏、乡镇(街道)办事窗口,扩大群众知晓面。建立“定期+实时”公开模式,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按季度定期集中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内容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数、资金。积极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加强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和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力度,每月定期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通报和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强化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充分公开义务段招生、学区划分、就学条件、入学程序等信息,确保招生过程阳光透明。积极策划养犬管理条例、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增绿添彩、甬城泊车等多个公开报道主题。其中,围绕文明养犬主题,在新华网、中国宁波网、甬派、浙江卫视中国蓝新闻、宁波交通广播等平台刊发播放《任性遛狗可罚2000!宁波城管发布爱犬出户指南》,点击量超50万,评论数百条,为《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聚焦基层规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4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部署,为确保有关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立即按照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两个层面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出台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市级相关部门、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采取“统分结合、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办法,分阶段有序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二是培训先行。按照省里部署,市政府办公厅第一时间分别组织区县(市)和市级部门两个层次集中培训,邀请市标准化研究院及前期试点单位就相关工作进行辅导和讲解,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三是分片试点。第一阶段着力推动各区县(市)结合自身优势承担分片试点领域目录编制,各区县(市)承担的标准化试点范本编制完成后,经过市级部门和市标准化院的初步审核,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由分管副秘书长带队、主管部门和市标准院参加的验收组对各区县(市)的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分片集中验收。四是全面铺开。第二阶段全面组织实施县乡两级26个领域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同时指导江北区开展以企业和个人“一件事”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9月底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上线发布,江北区还梳理完成个人和企业生命周期“一件事”标准41件(其中个人24件、企业17件),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企业和个人“一件事”标准指引,10月中旬该区首批14个个人“一件事”和9个企业“一件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窗正式上线发布,通过网站和手机端同步向社会集成公开。

        (四)聚焦数字赋能,强化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版和迁移。全新改版市政府门户网站,基于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实施新版网站建设。10月中旬,市政府网站及59家部门网站有序开展集约化迁移工作,全面完成我市59家政府网站由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改造工作。不断加强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外文版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中文信息约1.6万条,外文信息约3千条。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市统一权力运行系统,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实现1213个事项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总收件量达2742.87万件,网办率83.18%。提升“浙里办”APP宁波站点用户体验,整合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截至年底,全市上线31800个“掌上办”事项,提供351个高频应用,开设16个热门服务专区,提供19个特色服务,初步建成“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居全国重点城市第3位。三是规范整合政务新媒体。在摸清全市1170个政务新媒体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及绩效评估办法,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清理活跃度低、信息发布数量少的“睡眠”“僵尸”平台。12月底,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不合格账号自检整改工作,强制注销56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账号。四是有序推进政府公报工作。积极推广和拓展移动终端公报阅读应用,扩大政府公报在不同阅读终端的受众群体和社会影响。全年共编辑出版公报24期,增刊汇编1期,共发行约13万份。刊登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83个,部门文件81件,政策解读66篇,摘编政府记事12篇,刊登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12篇,发布新浪微博245条,推送微信公众号42条。

        (五)聚焦决策公开,提升解读回应公众参与成效

        一是深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完善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各地各部门依法实行重大决策目录清单管理。设立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明确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前需公开征集意见为前置程序,广泛征集公众企业意见。全年市政府网站共预公开重大决策草案67件,收集群众意见1000余条,意见采纳占比达60%。二是深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双向链接。2020年,市政府层面图解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图解解读市政府常务会议20次。三是深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与国内知名新媒体平台合作,在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号”、今日头条号等11家第三方平台的基础上,新入驻央视频、喜马拉雅平台,开通“宁波发布”抖音号。据统计,全年“宁波政务”共发布信息132条,“宁波发布”政务新媒体总用户数达295万,“爆款”稿件90条,位居全省政务发布号影响力第二。

        (六)聚焦办理质效,提高政务公开依申请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闭环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办理流程节点管理,确保答复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复杂疑难案件,积极开展跨部门协调,集中会商研究相关症结,慎重提出答复意见,提高答复质量和办理效果。二是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3+N+X”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定期分析研讨、常态会商会审,做到早预防、早化解、减少行政争议。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行为进行规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联合会商,限制了方某某、夏某某的信息公开申请权。三是推行答复文本规范。根据《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制作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样本,列明已主动公开、予以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补正告知等18种情形答复规范文体。规范答复意见格式,明确答复意见告知书必须包含编号、标题、申请人申请内容、收到申请时间、查询经过、政策依据、明确结果、救济途径等要素,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质量。2020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517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26件、行政诉讼142件,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1%和5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www.365466.com_beat365官方网站_365bet赌场手机投注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59

        规范性文件

        468

        468

        47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4

        -205

        860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56

        -189

        4300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23

        +728

        2090

        行政强制

        150

        +4

        19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5734

        26690131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62

        121

        2

        10

        2

        20

        3517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1

        1

        0

        0

        0

        1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57

        53

        1

        4

        0

        6

        16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2

        13

        1

        4

        0

        5

        3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8

        0

        0

        0

        0

        0

        8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2

        0

        0

        0

        0

        0

        1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1

        0

        1

        0

        0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2

        1

        0

        0

        0

        0

        2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9

        0

        0

        0

        0

        0

        1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4

        1

        0

        0

        0

        0

        3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9

        2

        0

        0

        0

        0

        4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36

        26

        0

        0

        0

        6

        7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3

        10

        0

        1

        0

        1

        5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7

        1

        0

        0

        0

        0

        3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6

        1

        0

        0

        0

        0

        97

        2.重复申请

        84

        2

        0

        0

        0

        0

        8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3

        0

        0

        0

        0

        0

        2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255

        7

        0

        0

        1

        1

        264

        (七)总计

        3355

        118

        2

        10

        1

        19

        3505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116

        4

        1

        0

        1

        1

        12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9

        9

        16

        12

        126

        45

        5

        22

        16

        88

        49

        0

        4

        1

        5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机制建设有待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场所标准化建设有待提高。

        (一)创新政务公开机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落地实施。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积极探索公开事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方式信息化的“三化”并进方式,指导区县(市)和乡镇(街道)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标准目录,扩大企事业群众“一件事”领域标准编制成果。探索制定政务公开通用地方标准,同时工作范围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www.365466.com_beat365官方网站_365bet赌场手机投注

        (二)全面提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国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持续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企事业建设以及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创新发布方式,广泛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微视频、政策面知识问答等形式,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群众认可接受程度。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监督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切实利益。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对全市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监测与管理,对新媒体信息发布、健康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日常监测。同时,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展开全面评测,摸清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营情况,有针对性的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升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水平,重点加强公开场所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政务新媒体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明确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建立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大数据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制定政务新媒体相关制度规范和业务标准,培育重点新媒体账号,加强监测评估,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形成以宁波政务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宁波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加强公开场所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政务公开线下体验区设置规范,统一场地设置、内容安排、设施保障、运营维护标准,督促指导区县(市)、乡镇(街道)开展政务公开线下体验区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线下体验区群众知晓率和信息查阅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 关闭